固废管理|危险废物产生量少,该怎么收集处置?
危险废物产生量少,
该怎么收集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依法依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论危险废物产生量的多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会遇到危险废物产生量特别少的企业,一年下来也没有多少公斤,面对这种情形该怎么办呢?
为解决上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难处置难的问题,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上海市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管理办法》(沪环规〔2019〕4号),依托产业园区的平台力量,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的集中收集程序,预防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一
产业园区设立危险废物收集平台
1
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备案申请;
2
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3
每年1月31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相关材料;
4
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台账制度;
5
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规范运营;
6
规范服务及收费,不得拒签和拒收小微企业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7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运输和转移联单制度;
8
每季度的次月5日前向所在区生态环境局、市固废管理中心报告上季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及转移处置情况。
二
产业园区危险废物收集范围、规模及类别
1
收集范围
产业园区范围内小微企业。
2
收集规模
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吨的产废企业。
3
收集类别
产业园区范围内小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废铅酸蓄电池等社会源危险废物,但不收集反应性危险废物、废弃剧毒化学品及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其他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
三
环境监管
1
产业园区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环保违法违规情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2
危险废物收集平台纳入重点监管名单中,对其开展危废收集平台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规范化管理考核,监管频次不少于一年十次,每年定期对废气、土壤及地下水等进行监测。
《办法》具体内容请戳阅读原文
编辑:戴郡猜您喜欢
危废管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刚举行的危废管理现场会传递了什么信息?
往期精选历史文章
欢迎转载,敬请联系授权。